我的咖啡馆

自从十几年前搬来上海,我有很多时候是在咖啡馆工作的。

我喜欢的是那些宽敞、安静、有对着街道的窗户的咖啡馆。问题是,安静的咖啡馆一般是没有什么生意的。所以,这些年里,我去过的咖啡馆,大都坚持不了太久。每隔两三年,熟悉的咖啡馆,说不定哪一天突然就关门了,我只好再寻找新的。就这样,十几年也就晃里晃当过去了。

半年前在古北,又发现了一个新的咖啡馆,上下两层,楼上面积很大,有靠窗的座位,可以看到窗外街道婆娑的树和斑驳的阳光。这个咖啡馆生意还不错,据说已经开了很多年。好处是靠窗的那些座位,被隔成了若干个比较小的空间,即使有时外面有些吵闹,坐在隔断的座位上做自己的事情,可以完全不受打扰。

我一般是午饭后到咖啡馆工作或看书,服务员和我都很熟了,知道我只喝美式咖啡,加一丢丢鲜奶。为了最大可能地支持咖啡馆的生意,我一般还会下午四点钟点第二杯咖啡的时候,加一块蛋糕或一个吞拿鱼三明治。

每天下午三点到四点这段光景,离我最近的四人座位上会来一些三十多岁的女性,有时是几个讲上海话的,有时候是讲台湾普通话的,有时候是韩国的,有时候是日本的。古北是个国际社区,这旁边有个幼儿园,她们是来接孩子的。

我一般不关注她们聊什么,即使关注,也听不懂。但慢慢我发现,不管是什么国家的,她们的笑声、讲话的表情和声音其实都是非常相似的,所以,我甚至可以推测她们聊的基本上都是相似的内容。有时不仅会有小感慨:尽管东亚国家之间相互不服气,但这些国家里,婚姻生活对女性的摧残应该是差不多触目惊心的。

好莱坞的大导演大卫·林奇说:我看世界,荒诞无处不在。人们一直做着莫名其妙的事情,以至于大部分情况下,我们都视而不见。这就是为什么我喜欢咖啡馆和公共场合——我的意思是,瞧啊,他们都在那儿。林奇在他的书里还说,在咖啡馆里思考,会更有安全感——你点一杯咖啡或者奶昔,让思绪去陌生而又黑暗的地方,而你最终总是可以回到咖啡馆的安全里。

在我熟悉的作家中,加缪是最喜欢描写咖啡馆的,他书里的很多故事都是在喧嚣、气味混杂、灯光昏暗的咖啡馆发生的。加缪对荒诞的理解,来自阿尔及尔小城咖啡馆里的人和气氛。我在巴黎的时候,曾经住在圣日耳曼大街(Saint-Germain-des-Pres) 的一个小酒店,离双叟咖啡馆和花神咖啡馆很近。这两家咖啡馆,是当年萨特、波伏娃和很多后来著名的作家、艺术家经常光顾的地方,是存在主义的诞生地。100多年的历史了,依然存在着,生意更加兴隆。我没感觉到巴黎是海明威所讲的流动的盛宴,巴黎在我看来,就是一个永不打烊的咖啡馆

傍晚六点左右这段时间,是我的咖啡馆最清静的时刻。人们都回家或去别的地方吃晚饭了,咖啡馆二楼经常就剩下寥寥几个孤单的人。这时,我会注意到,咖啡馆里的背景音乐好像从来不换,廉价的忧伤,听不出什么美感。而窗外,路灯亮起,天上,看不到一颗星星。

2018.10.28

疯狂的不列颠人

我很欣赏鲍里斯-约翰逊,作为首相,他住在唐宁街10号。他的隔壁,唐宁街11号,住着政府第二号人物,财政大臣里什-苏纳克(Rishi Sunak)。苏纳克是个80后的金牛座,是来自印度的第二代移民,牛津毕业,10年前还在高盛打工。

苏纳克信奉印度教,尽管出生在英格兰,但不算是English(英格兰人),确切地说,他属于印度裔不列颠人。苏纳克是目前英国政坛最闪亮的政治新星,未来有可能成为英国首相。是不是觉得这有点不可思议?

当前英国内阁成员中,除了财政大臣苏纳克,内务大臣和商业大臣也是印度裔。下议院600多名议员中,非白人的少数族裔超过百分之十,女性超过三分之一。英国给人的印象或许有些刻板保守,但上千年来,这个岛国一直在标新立异,一直在让人匪夷所思。

  1    反叛与出走

大不列颠岛的先民,最早来自西班牙的伊比利亚。那个时候还没火腿,他们只喜欢堆石头,留下萨尔斯伯里那个史前的巨石阵,便不知去向。后来占据这个岛的是凯尔特人,同样来自欧洲大陆。罗马帝国时代,凯撒大帝率军进入大不列颠,把凯尔特人赶到了北边的苏格兰和西边的爱尔兰。

罗马衰落后全军撤退,这个岛的主人,变成了来自日耳曼族的两大分支,即盎格鲁人和撒克逊人。这些人本来生活在现在的德国北部一带,山清水秀好地方。但他们就是不安分,背井离乡,最后在不列颠另起炉灶。

在不列颠这个岛上,盎格鲁-撒克逊人和来自丹麦的维京人和来自高卢的诺曼人都打过仗,抢过地盘,谁赢了谁当国王,至于老百姓,则愉快地融合在一起,没人知道自己到底是哪个族。自从1066年诺曼人登陆之后,不列颠就再也没有被外族征服过。

所以说,自古以来,不列颠岛上的人,都是外来人。盎格鲁-撒克逊人是出走者、反叛者,也是侵略者,他们和维京人、诺曼人结合在一起,从不列颠出发,开始了一个叛逆、出走、发现、折腾、放弃的五百年,奠定了今天的世界的格局与秩序。

诺曼人1066年在英国建立王朝,约翰王即位之后,连年在大陆上与法兰西国王打仗争地盘,横征暴敛,引起贵族反抗。1215年,贵族们得到教士、骑士和伦敦市民的支持,武力挟持约翰王,在羊皮纸上签署了《大宪章》,规定法律高于国王之上。贵族、教会和自由民向国王效忠,但拥有法律规定的不容侵犯的权利。如果国王违背承诺,贵族和人民则可以拿起武器,驱逐暴君。

约翰王签署《大宪章》

贵族和人民向国王效忠,但不会任其肆意妄为,而国王也会对更高的权力叛逆。十五世纪都铎时期的亨利八世,本来娶了西班牙的公主,但一直没能生个儿子。几年之后,他爱上了一位女侍官,于是向罗马教皇申请离婚再娶。教皇不批,亨利八世不服,和情人秘密结婚,被教皇闻讯后逐出教会。作为报复,英国国会立法宣布脱离罗马教廷,这成了新教的开始。

几百年来,人们一直喜欢谈论,疯狂的亨利八世先后娶过六个老婆,杀掉两个。但历史学家更关注的是,英国脱离罗马教廷、开始宗教改革,对资本主义发展意义重大。不列颠人的叛逆、个人主义和自由精神,使这个岛国最早成为世界强国。

美洲是哥伦布发现的,但真正在北美开发殖民地的是来自不列颠岛上的清教徒。这些盎格鲁-撒克逊人的后代,依然是反叛者,他们受不了宗教上的迫害,再次出走。五月花上的清教徒,应该不会不知道风浪的危险,应该完全清楚在蛮荒中生存的挑战,当时看,他们肯定是疯狂的,但他们奠基建立了地球上最伟大的国家。

  2    分开是最好的在一起

二百五十年前,美国的先父们,如华盛顿、富兰克林、杰弗逊、亚当斯,都是不列颠殖民者的后代。他们的追求,正是基于他们自身盎格鲁-撒克逊的精神与性格。当杰弗逊起草《独立宣言》并写下“人人生而平等”这样的字句时,他所形诸言辞的,乃是一种发祥于13世纪大不列颠、在《大宪章》中已经体现了的个人观和世界观。

英国王室和政府当然反对美洲独立,因此派军队镇压。华盛顿领导的独立军尽管打过胜仗,但按实力,跟英军不在一个数量级。后来美国能独立,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英国国内的政治家和有识之士认为,如果不允许美国独立,则违背了英国人自己的信念;殖民地人民的自由愿望,正是代表了英国自身的政治理想。

美国独立了,英国还有加拿大,紧接着又拿下新西兰和澳大利亚,这些都曾是大英帝国的组成部分,主要人口也是盎格鲁-撒克逊人的后裔。他们后来要独立,英国国会并没怎么纠结,不管怎么说,都是自己人。这种分开,理性而温和。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国旗的角落上,仍然是大不列颠联合王国的米字旗;两次世界大战,这些国家也都派子弟兵到欧洲帮助英国打仗。

最好的关系,是互不占有、彼此平等独立、且又共享同一价值观的关系。人与人之间如此,国与国之间也是如此。英国和其前殖民地的关系,成熟、平等而又亲密。

二战以后,英国的海外殖民地陆续独立,这些国家组成了一个英联邦。女王伊丽莎白二世成为英联邦六十多个国家的元首,许多国家她从来没去过。据说前几年曾经有个民意调查,英联邦这些国家的公民,大多数都希望继续由英国王室来担任他们的国家元首,都希望英联邦继续存在。唯一的例外是在英国本土,大多数国民只知道英联邦有个运动会,并不了解这是个什么组织,更不在意她是否继续存在。

澳大利亚有人曾经想变成共和,苏格兰有人想独立,北爱尔兰也有人想独立,这些都没关系,你们自己去投票好了。对不列颠人来说,殖民地也好,英联邦也好,都是王室他们家的事,都是政治家的事,跟老百姓个人没什么关系。

是什么纽带把英联邦六十多个国家联系在一起呢?美国历史学家詹姆斯-亚当斯说:联结它们的既非逻辑、法律,也不是强权,而主要是对王权传统的情感支持、喜爱和忠诚。而“王权”不是某个君主,它意味着不列颠人的过去、现在和未来;它是所有的奋斗、希望、抱负、及对上帝、国王和英联邦内民众个体忠诚的象征。

  3    最不纯正的血统

而英国的王室,从血统上看,则可能是全英国最不纯正的盎格鲁-撒克逊家族。

从九世纪阿尔弗雷德大帝开始到现在,英国王室的线条完整而又清晰,除了十七世纪克伦威尔当政那十来年,王室的统治从来没有中断过。

尽管现在王室的血脉可以追溯到阿尔弗雷德大帝,但中间无数次和外族的通婚,以及因没有子嗣而不得不请外国亲戚回来当国王,早已使得王室的血统最为混杂,最说不清到底属于哪个民族。

十六世纪,伊丽莎白一世怕远房表妹、苏格兰女王玛丽来和她争王位,把玛丽软禁十八年后砍头。伊丽莎白一世终身未婚,死后却只好把玛丽的儿子詹姆士六世从苏格兰请来继承王位。

詹姆士一世于1625年死后,英国进入动荡与变革,先是他的儿子查尔斯一世被议会以叛国罪处死,后来他的孙子詹姆士二世又因笃信天主教在光荣革命中被推翻。这次,贵族们从荷兰请来奥兰治的威廉担任国王,而威廉是詹姆士一世孙女的丈夫。

荷兰过来的威廉国王是同性恋,没有子嗣,等他死后,不列颠人只好再到欧洲去找亲戚。这次找到的,是德国汉诺威家族的乔治,詹姆士一世的重外孙。当乔治在五十岁的时候被通知要到英国当国王的时候,他甚至还不会说英语。

汉诺威家族乔治一世的孙子,就是疯狂的乔治三世。在他当政时期,美国独立,理由之一便是忍受不了乔治三世的昏庸。鼎盛时期,维多利亚女王嫁给了她的表哥,同样也是汉诺威家族的阿尔伯特亲王,可见从十八世纪到现在,英国王室的主要血统是德国人。过去两百多年中,英国丢掉了美国,跟德国打了两次世界大战,死了无数人,但不列颠人并没有因此而反抗流淌着德国血液的王室。

对不列颠人来说,祖宗不重要,民族不重要,立场才重要,有共同的信念,就是自己人。

  4    那些伟大的不列颠人

十年前,BBC通过大众投票评选出历史上最伟大的100名不列颠人。达尔文、莎士比亚、牛顿因其对人类文明的贡献,毫无疑问地名列前茅;邱吉尔、撒切尔夫人、惠灵顿公爵作为政治人物影响了世界,入选也在情理之中;约翰-列侬、保罗-麦科特尼、大卫-鲍伊作为摇滚明星,其号召力自然非比寻常。

但有些人物的入选,则让人看到大不列颠人的不可理喻。

探险家萨克里顿100多年前数次远征南极,但从没完成抵达极点的目标。他最为人称道的事迹,是在探险船沉没之后,带领27名队员在极地冰雪中度过了700天,惊险求生。萨克里顿成名之后,本可以留在伦敦大发横财,但他还是选择重回南极,48岁时病死在极地,身负重债。萨克里顿作为一个疯狂的失败者,在最伟大的100名不列颠人中,排名第11位。

大航海时代,不列颠的舰队远征加勒比和南太平洋。库克船长,一个农民的儿子,三度奉命出海,带领船员成为首批登陆澳大利亚东岸和夏威夷群岛的欧洲人,是首位环绕新西兰航行的航海家,创下海洋探险史上最辉煌的记录。谁能数的过来,南半球上有多少地方被库克命名或命名为库克?但他却要在萨克里顿之后,被排在第12位。

这100名不列颠人中,有不少君王,伊丽莎白一世、维多利亚女王、阿尔弗雷德大帝、亨利八世能够入选,是因为他们改变了不列颠的历史。但这些君王的排名,都比不上那位曾经带领议会反抗国王统治、发动内战、短暂建立共和的奥利弗-克伦威尔。尽管克伦威尔在国王复辟后被开棺戳尸,几百年后,在不列颠人心目中,国王可以伟大,杀掉过国王的叛臣可以更伟大。克伦威尔的排名是第10位。

盖伊-福克斯是个平民天主教徒,1605年企图炸毁议会大厦并炸死国王,在议会大厦的地窖中偷偷藏了36桶炸药。原定11月5日行动,不料被人告密,福克斯及同党被国王处以绞刑加车裂。此后每年11月5日,英国人都会燃起篝火,即为盖伊-福克斯之夜;根据他的面容制作的卡通面具,是世界上反叛者的共同标记。在最伟大的100名不列颠人中,盖伊-福克斯排名第30位。

盖伊-福克斯面具

在伟大的不列颠人中,有为国家开疆扩土的人,如发现澳洲的库克船长和开拓北美的罗利爵士;也有力主让殖民地脱钩独立的思想家,如托马斯-潘恩。有为人类做出巨大贡献的励志的科学家,如计算机的发明者图灵、盘尼西林的发明者弗莱明、蒸汽机的发明者瓦特、电磁波的发明者法拉第;也有曾经是“坏榜样”的同性恋、异装癖、吸毒犯、性瘾者。

不列颠人对传统的执着,世人皆知。在他们心目中,形形色色“伟大”的标准与其传统并不相悖,这个传统的内核即是对个人主义的极度认可:一个人的伟大并不完全取决于其才华、贡献或成功与否,更重要的是,他或她是否能活得不同凡响,唯有Larger than life,才能成就传奇。

  5    难以说清的民族性

不列颠人的个性,充满矛盾与冲突。上千年来,这个外表看上去总是紧绷着上唇的民族,一直在做着疯狂的不可思议的事。

他们冷漠、疏离,但同时对公众事务和地方政治保持强烈的兴趣;他们热爱盛典和传统,但同时对荒诞不经给予异乎寻常的宽容;他们酷爱对抗和竞争,发明了各项体育,但没有哪个民族比他们更懂得妥协;他们在生活中漫不经心,但却可以用最机智变通的方式统治四分之一个地球;他们不苟言笑甚至腼腆,却出产了全世界最伟大的文学和诗歌;他们外表似乎拘谨低调,但他们当中却诞生了最多姿多彩、狂放不羁的摇滚乐队;他们对同胞中的个体不吝溢美之词,但却可以毫不留情地批判甚至反抗自己的国家;他们热爱自由、随心所欲,但却随时愿意为集体利益承担人道责任并做出牺牲。

走在英国大大小小的城市和乡镇,到处都能见到各式各样的纪念碑和雕像,每一个名字,都曾是鲜活的生命,都有着可以述说的故事。不列颠人是个有记性的民族,他们不会忘却死去的人,不会忘记他们为什么而死。每一块墓碑,都指向终点,都在提示生命之珍贵。活着的人都明白这一点,既然生命只有一次,那就要活出生命本来的样子。

就这样,无数个疯疯癫癫的个体,从这个海岛出发,走向世界,将其语言、文化、制度、理念传遍了全球。这块土地上的人,是习惯了流浪的人,是忘却了故乡的人,是不惧反叛的人,是永远准备启程的人。你只有明白了不列颠人的反抗与出走,才能理解他们的放弃与脱离。

不列颠人用传统、规矩和故事,来时刻提醒自己要卑微和有所忌惮。你跟不列颠人谈爱国,他们会大惑不解。在他们看来,尊重个人胜过热爱国家。国是用来自嘲自贬自黑的,而不是用来寻求自慰的。他们从不喜欢把那些辉煌的过去挂在口边,相反,他们更愿意把自己和自己国家的弱点拿来开玩笑,比如他们的天气有多么糟糕,他们的饮食有多么无聊,他们政治家的脸皮有多厚,他们的国力有多么窘迫。

你不妨做个小测验,去伦敦的话,随便问一个人,是否为作为英国人而自豪,他很可能会反问你:自豪什么?自豪我们喝酒容易醉吗?自豪我们只有Fish & Chips吗?当然,他更可能告诉你,他只为自己支持的足球队感到自豪。而他支持的球队,很可能是你从来没听说过的一个丙级队,很可能只是在一百多年前赢过一次利物浦。

2020.3.25

朋友,你不可无动于衷

【朋友,感谢你打开这篇文章。如果前面我啰啰嗦嗦的文字让你读不下去,那请翻到文章的最后,读一篇我翻译的演讲稿,那是一位仍然健在的大屠杀幸存者昨天在奥斯维辛集中营解放75周年纪念大会上的发言。】

  1  

前天,大年初二,我离开家乡,回到了上海。人对长期生活的地方会有一种依恋,会在那里得到别处无法给予的安全感,上海于我,正是如此。

这些天的上海,一直阴雨连绵,正如这些天里人们的情绪。平素热闹的步行街上,几乎所有的商店都关着门,行人寥寥。细雨中,有人在遛狗;一对等着过斑马线的年轻情侣,紧紧相拥。在这样的日子里,见到别的生命,相拥的生命,能感到行走的热量和温暖。

星巴克仍然营业,门口有温度计、体温登记册和消毒液,背景是熟悉的爵士乐。请允许我为星巴克点赞,他们无愧于名字中的那个星字!

路过步行街一个酒吧的时候,有人从里面喊:嗨,劳伦斯!我进去,和他握手,互道新年快乐。他对面的朋友说:你们还敢握手啊?我们哈哈笑了,回头消毒呗。

互道珍重后,我迅即离开了。特别不好意思的是,我只看到他的双眼,并没认出这位朋友是谁。

深夜,我再次走出家门,步行街上暗黄的路灯在阴湿的地面上留下斑驳的光影。平素最不起眼的罗森和全家昼夜不息,白色的光溢出,在这个昏暗的雨夜,显得既突兀又亲切。

不能没有光。

  2  

有人或许会问,一个月前,你还在引用萨特的话:人,无非是一堆无用的热情。怎么今天就成了热量成了温情?

在所有群情振奋的时刻,每个参与者就是一堆无用的热情。存在主义者从来不相信热情有什么力量。

很多人都知道萨特的名著《恶心》,都断章取义引用过他的另外一句名言:他人即是地狱。但不要忘记,萨特和那个时代所有的存在主义哲学家一样,都不曾远离尘嚣,他们提倡介入现实,从未放弃为人的尊严而战斗。“我笔下的人物之所以显得格格不入,”萨特写道,“那是因为他们意识清晰。他们清楚自己是谁,而且选择成为自己。”

找到自己、成为自己、寻求生命的意义和价值,是今天几乎所有都市人都曾在朋友圈自我激励过的。但人们是否真正想过如何“从个人(Person)变成人(Man)”,如何才能成为一个“完整的人”?事实上,这是存在主义唯一和全部的课题。

存在主义从来都不是文艺青年无病呻吟的浪漫主义,而是一种乐观反抗的人道主义。要想成为人,就必须为自己做出选择,承担言行的后果,对自己成为怎样的人承担全部的责任。而选择,体现在行动上。在存在主义者看来,人是其所有行动的总和,离开爱的行动就不是爱,正如没有伟大的作品就绝对称不上是天才。

人在为自己做出选择时,也为所有的人做出选择。即人在自由行动时,也在为所有的人做出示范。我们是当着他人的面找到自己的,人始终处在自身之外,而他本人是他要超越的中心,我们通过行动将自己映射于这个世界。“我们的责任要比先前设想的大得多,因为它牵涉到整个人类。”

每个人都在发言,每个人都可以选择在这个时候采取什么样的立场和行动。无论如何,我都不会选择无动于衷。

  3  

今天是1月27日,大年初四,此刻是下午两点。我坐在星巴克的窗前,面对着古北路和黄金城道的交叉口,一直都有人走过。我的左边进门处,一个高挑漂亮的姑娘,白衬衫绿围裙,为每一个进入星巴克的人测体温。店里的客人多了起来。

打开微信,都是关于新型肺炎的资讯。朋友圈讨论最多的,是各地的封城、封路、封村,以及,封群。

热泪盈眶的时候到来了,风声鹤唳的时候到来了,冬天最冷的时候到来了。

最冷的却往往是人心。数字的变化,是几乎所有人的话题,但人们从来都不会去将自己置身于任何一个数字之一。人不重要,人的标签和分类才是重点。看,到处都是蠢蠢欲动的“敌人“,一片肃杀;到处都有需要救治的“病人“,各种谩骂。

正如我的朋友文博士所言,非常时期,人退化成了符号,而不再是血肉之躯,不再是父母、孩子,而是被标注成类别:武汉人、湖北人、中国人、外国人,如此种种。

到头来,这个世界就会被简化成只有两类人:此类人将彼类人看作脑残、病人,彼类人将此类人看作坏蛋、敌人。

这一次,好像没人说,我们都是湖北人;这一次,个人命运又将不复存在,瘟疫会使我们拥有一段集体的历史。疫情面前,每个人都将既是旁观者又是参与者,每个人都将面对同一个事件做出选择,你能无动于衷吗?

  4  

昨天,朋友圈刷屏的,是科比和13岁的女儿因飞机失事的离去。无法接受、无比悲伤。

我不是篮球爱好者,对科比并不了解,第一次听说他的名字还是十几年前他的被指控。看到这个新闻,尤其看到和他一起的女儿Gianna的照片,心堵,欲哭。

我想说,朋友,如果昨天你为科比和女儿的离去伤心,如果你在朋友圈为他们送上了蜡烛,你没有做错什么。

科比不是故事、不是明星,而是一个传奇。他是和你我一样的人,只是他的身上寄托着更多人的希望、梦想和精神。

昨天,是我第一次看到Gianna的笑脸,在科比的怀里。我无法忘记那笑容,和她的爸爸在一起。

所有的生命都是平等的,所有生命都是脆弱的,所有生命都是珍贵的,所有生命的离去都意味着悲伤。我憎恨所有的死亡,面对死亡,我们永远不能无动于衷。

  5  

加缪在《鼠疫》一书的主人公,是医生里厄。结尾,加缪说,里厄医生就是故事的叙述者,就是加缪自己,就是那些绝不放弃反抗的人。

鼠疫肆虐全城的时候,里厄看不到希望。但他是一个医生,医生的职责就是不能无视身边的苦痛、不能见死不救、不能没有行动,所以他义无反顾、自始至终地将自己置身于危险之中。

里厄医生说,他不想做英雄,不想做圣人,他甚至都无法“爱上这个让孩子都要忍受痛苦折磨的世界“。他只是以自己对生命的朴素的敬畏,以对死亡的憎恨尽职尽责而已。

所以,加缪并不想把里厄医生和他的朋友们所做的事情,看作丰功伟绩,他们只是做了唯一可做的事情:就是不能跪地求饶,而是要以这种或哪种方式进行斗争,尽量减少每一份痛苦。

他们所作的,没有任何引人入胜,他们也不需要鼓舞人心、激情澎湃的艳俗。也许你会说,他们毕竟冒着生命危险啊!加缪说:“历史总会出现这样的时刻,敢于说出二加二等于四的人会被判处死刑。小学教师也完全清楚这一点。问题并不在于了解这样推理会受到奖励还是惩罚,而是在于认清二加二是否等于四。”

所以,我们不需要抬高义举,因为那样会间接地夸大罪恶,以至于使我们忽视这样一种事实,即“世间的罪恶,总是来自于愚昧无知,善意如不明智,就可能跟邪恶造成同样的损害。”

正是基于这一点,我并不想去谴责我们某些同胞在这一时刻表现出的亢奋或冷漠,这样做太省力了。但我也无法对亢奋与冷漠袖手旁观、无动于衷,我们都有选择,每个人都能找到自己的用武之地。

是的,除了坐在星巴克敲键盘,我做不了别的。作为一个写作者,也许我至少可以用自己的方式,来推理二加二等于四。

  6  

今天,是奥斯维辛集中营被解放75周年。这几天里,我从国外网站上看了很多关于奥斯维辛的纪录片。正如一位幸存者所言:奥斯维辛就是地狱,是地狱向人间打开的一道裂缝。

就在这个地狱,几年的时间里,110万个犹太生命被系统性地“消灭”。希特勒将此称为:最终解决方案

幸存者说,他们进入集中营后,第一件事就是被剃头、换上黑白格囚服、在手臂上烙刻编号。总之,纳粹分子就是要将他们去人格化(dehumanize),将他们作为人的印记全部去除,以最惨无人道的方式去“证明“犹太人就是纳粹主义者眼中的“老鼠“。

而无视并肆意践踏别人的生命,最终只是证明了一点:即纳粹分子和那些漠然的执行者才是真正的兽类。

个体生命是否有价值,是否可以拥有做人的尊严,完全取决于你如何对待别的生命。这是价值的判断,这是逻辑的推演,这是历史的结论。

请原谅我前面啰嗦了这么多,才来翻译柳红大姐推荐的集中营幸存者马里安-塔斯基昨天(1月27日)在奥斯维辛解放75周年纪念大会上的演讲,题目是:

你不可无动于衷

亲爱的朋友们,此地解放之前留到最后一刻的人中,依然在世的寥寥无几。我的所谓的奥斯维辛撤离,开始于1月18日。此后的六天半,我和囚友们六百人一队,其中大半,没能走完这个死亡之旅。

不管如何,我活不到下一个纪念日了,这是自然法则。所以,请原谅我接下来说话会情绪激动。

这是我想对我的女儿、我的外孙和今天在座的我的外孙女儿想说的话,我要说的与他们各自的同代人相关,尤其与那些甚至比他们更年轻的人相关。

二战爆发后,我还是个少年。我爸爸是个战士,肺部中弹受伤。对我的家庭来说,那是一个命运巨变的一刻。我母亲来自波兰、立陶宛、白俄罗斯三国交界地带,军队打来打去,以滥杀、抢掠、强奸、纵火为后来者毁灭一切。

你可能会认为从父母那里我对战争耳熟能详,但20或25年之后,这些就如同19世纪的波兰动乱一样遥远,与法国革命一样遥远。如今,当我见到年轻人,我感到他们已经厌倦了听到这一切:关于战争、关于屠杀。我理解他们。这就是为什么我答应年轻人我不会再给他们讲我的磨难,我不会告诉你们我的经历、我的两次死亡行军、战争结束时只剩下32公斤、死神向我亲吻。

我不会跟你们说与亲人分离,以及在被甄选之后,你知道等待他们的是什么。不,我不说这些。我更愿意跟你们说我女儿一代,我外孙女儿一代的事情。

我看到奥地利总统范-德-贝伦和我们一起。总统先生,您可记得,当您接待我以及国际奥斯维辛委员会成员时,我们曾经聊起过这些事情。

您当时用了下面这句:奥斯维辛并非从天而降。对我们来说,这个再明显不过,当然不是从天而降。

或许这看上去是个老套的说法,但它包含了深刻而且极端重要的认知捷径。让我们暂时想象一下1930年代的柏林。

我们几乎是在市中心,在一个名为贝耶瑞什-维特尔的巴伐利亚居住区,离动物园三站地,如今的贝耶瑞什地铁站附近。在这里,1930年代某一天,公园长凳上出现:犹太人不准就坐。

好吧,你可能会想:这个不好、不公平、令人难受,但毕竟周围有很多长凳,他们可以坐在那里,这OK的。这个地区,当时住着德国很多犹太血统的知识分子。爱因斯坦、诺贝尔奖得主萨克斯、工业家外交部长阿特努都住在这个区。

几天之后,公共游泳池边另外一个牌子:犹太人禁止入内。好吧,你可能会说:这个不好,但柏林有那么多的游泳池、运河、湖泊,基本上跟威尼斯差不多,你们可以去那里游泳啊。

然后,另外一个牌子出现了:犹太人不能参加德国合唱协会。这又有啥关系?他们可以自娱自乐啊,他们自己人一起唱啊。然后又是一快牌子:犹太孩子不准和德国雅利安儿童一起游戏。他们可以自己玩啊,然后这样的牌子一个又一个。

我们只在五点之后向犹太人出售面包和食物。好吧,这实在不方便,选择少了,但毕竟五点之后还能买到东西。到这个时候,我们开始接受不接受某类人。

这时你可以开始侮辱某些人,可以将某些人当成另类。慢慢地,一天一天地,人们 – 受害者、作恶者、证人以及我们所说的旁观者 – 都开始逐渐习惯认为一个给世界贡献了爱因斯坦、萨克斯、海涅、门德尔松的少数民族是异类,他们可以被推至到社会边缘,他们会散发病菌和瘟疫。这种危险的想法是接下来要发生的事情的开端。

当时的政权很聪明,他们满足工人的愿望。五一以前在德国不是假期?没关系,现在是了;节假日里,他们集体组织“快乐中得到力量“;他们弹唱着民族自尊的调子消灭失业:”德意志,从凡尔赛的耻辱中崛起吧,让骄傲重归。“与此同时,当局看到了民众被麻木征服,他们停止了对恶魔的反应。

这样,政权就可以加速魔化:犹太人被禁止就业、禁止移民。然后,魔鬼穿过里加、库拉斯、到了我的犹太人区。

我们那个区的大多数被送进卡姆霍夫,在此他们将被屠杀于煤气炉;剩下的被送到奥斯维辛,在更现代化的毒气室中被消灭掉。

这里我们看到了范-德-贝伦总统所言的真相:奥斯维辛并非从天而降。奥斯维辛开始于凌波微步,渐行渐近,直至高潮。

我的女儿,我的孙女儿,我女儿和孙女儿的同辈人们,你们可能不知道普里默-列维。他是这个集中营最著名的囚犯之一,曾经刻下这样一句话:这个发生了,因此它能发生,能在任何地方发生。让我来和你们分享我自己的一段回忆。

1965年,我在美国参与人权、公民权及非裔美国人权利的抗议,曾有幸与马丁-路德-金一起从塞尔玛游行到蒙哥马利。

当我的同行者发现我曾被关在奥斯维辛,他们问:“你觉得这事只会发生在德国吗?还是会发生在别处?”我说:“这会发生在你身上。如果公民权被侵犯,如果少数人权力不被尊重而是被丢弃,如果法律被违背,这些就会发生。”那怎么办?你必须尽力而为。如果你能捍卫宪法,捍卫自己的权力,保卫民主秩序,保护少数人的权利,那你就能避免这种事情的发生。

我们大多数欧洲人来自犹太-基督教传统,不管是否信教,我们都接受“十诫”作为我们文明的准则。我的朋友,国际奥斯维辛委员会主席罗曼-肯特,曾在五年前此处的纪念会上发言,他今天来不了了。

从大灭绝的经历中,从愚昧最黑暗的时代里走出,他刻下了“第十一诫”:你不可无动于衷。

我想将这句话说给我的女儿、我的孙辈、以及他们的同辈人们,不管他们住在波兰、以色列、美国、西欧还是东欧。这个非常重要,面对历史的谎言,你不可以无动于衷。

当过去被今天政治的需要而歪曲,你不可无动于衷;当少数人面临歧视,你不可无动于衷。多数人决定是民主的根本,但民主同时意味着对少数人权力的保护。

当权力违背社会契约,你不可无动于衷。忠诚于这个诫言吧,第十一诫,你不可无动于衷。

因为,如果你无动于衷,你不会注意到它会降临到你的头上,不会注意到它会降临于你后代的头上,奥斯维辛从天而降。

2020.1.28

我想做一条有痛感的鱼



进入后中年时代,乐趣越来越少,能带来欢喜的消息大都是关于有钱的被骗、当官的被抓、女星变丑、男星被绿之类。当没有类似新闻的时候,我就到朋友圈里随手扒拉出几个人删掉,被删的那些,要么就是特别励志,要么就是炒股赚了钱。对于晒美食或磨皮过度,我历来很宽容,至少赏心悦目。宣扬快乐、享受人生并非不厚道,但对别人过度的欢欣鼓舞有些不爽也是我的情感自由,我能任性做的事情恐怕也只有这些了。

前几天,和一众青年才俊在上交所旁边的小南国吃午饭,因为年纪最大,我被安排坐在主位。席间,我浏览了一下微信,若干没有见过面的朋友纷纷在转发祖国西北某地发生的一些匪夷所思的事件,我想看细节,可文章已经打不开。我知道这不是一个令人振奋的话题,可还是倚老卖老,嘴贱提到此事。不出所料,在座十来位金融界人士几乎都是一脸茫然。 

我很知趣地转移到别的话题,才算少许缓解了尴尬。我的感觉是,众人对不幸事件的态度,基本是三个“不”:不知道、不关心、不敢说。

我有点纳闷,半年前那个什么亮的时候,人们分明是点过蜡烛的啊!股市的牛犄角刚从水里露出来,难道就已经让人们不再关心别处发生的事情?难道如今的俊男才女们不再具有同情心?

显然不是。接下来的话题是关于吃,大家发言立即踊跃起来。我左边的Y女士说:哎呀呀,散养的猪羊是好吃,可是他们怎么能够下手去杀?想想都蓝瘦。我右边的X小姐说:哎呀呀,我从小看不得别人杀东西,连鱼都不敢杀,二十来岁看到别人杀鸡还会掉眼泪。 

我立即对Y女士和X小姐给予充分肯定和赞扬:她们对动物痛苦的关心反应了人类的共情、同理和善意,这是时代在发展、文明在进步、祖国在富强。我们小的时候在农村,如果哪家杀猪宰羊,那注定会成为一个奔走相告的节日般的事件,我们小孩子都会跑去观赏,谁会去关心动物的感觉?城里的淑女们永远无法想象作为乡下少年的残忍。 

伴随着关于如何以人道主义方式宰杀动物的讨论,我们欢声笑语,将桌上的红烧肉、牛排、鲑鱼、草鸡、鳝糊等各路美食消灭干净。请不要误会,我并不认为爱护动物并对猪羊予以临终关怀就要戒掉肉食,大家吃好喝好,我自然欢喜得很。

我想到的只是,对于和谐社会里岁月静好的人们来说,他们并不愿亲临其境,也不愿设身处地,他们内心是希望远离一切痛苦的。只要动物不是我杀的,只要它们被杀的样子我没有看到,那我尽可大快朵颐。同样的道理,眼不见心不烦,发生在他乡的事情只要被屏蔽掉,便与我无关,不会影响我的快乐,不会导致我的痛苦。

我绝无意抱怨一起吃饭的这些专业人士,他们勤奋、自律,前程似锦。由此延伸,我也无权指责他人对远方苦难的漠不关心,每个人都有现实的压力、具体的目标以及随手可及的快乐。如今,人们已经习惯于把快乐当成圆满人生的目标,快乐变成了技巧和学问,快乐拥有了指标和参数。而当快乐与流量、粘性、转化率这类名词一起出现在公司年报的时候,当快乐已经被定义为人生的主旋律,谁还愿意去理会那些视野之外的不幸与苦难?

我是一个无神论者,但周围追求幸福与美好的善良的人们对他人苦痛的回避,却让我想起基督教堂和宗教艺术里随处可见的那些让人不敢直视的雕塑或画面:被钉在十字架上的耶稣,圣母玛利亚怀中的死去的耶稣。基督教是不是、以及为什么要用这种近乎残忍的方式提醒教徒们感受痛苦?或许,不管人们如何向往快乐,痛苦才是世界的真实。只不过,人们常常缺乏面对真实的勇气,也丧失了感受痛苦的能力。

我不认为自己是个快乐的人,我多年的朋友小冬认为我写东西都是无病呻吟。事实上,我也的确经常质疑自己窥视阴暗或钻研苦痛是否有什么高尚性。我有一位朋友P君,农村长大,军校毕业。在家里,他孝敬父母,爱护妻儿,绝对不愧于好儿子、好丈夫、好父亲这些称谓;在单位,他是一位勤勤恳恳、不辞辛劳的高管,为人低调,做事认真。除此之外,他还是一位坚定的爱国者。和P君相比,我显得懒惰、颓废、灵魂邪恶、神经错乱;我能深刻地感到,他比我幸福,没有我那么多的纠结和不满,每天都能睡个好觉。

这里却有一个Irony(反讽),我自以为了解并欣赏P君,但愤慨于塑造了P君的那个强大的东西;与此同时,如果P君了解我并知道我内心在想什么,我个人就会成为他憎恶的敌人。但我又错在哪里呢?这个问题,我想过很久,我的“罪过”其实是源自我的痛感。痛感是我与P君的最大的区别。

不管人们如何赞美快乐,我最想珍藏的永远是卑微的痛感。

我不是一个素食主义者,在对素食主义者心存尊重的同时,我也注意到,有一类素食者不吃牛、羊、猪等哺乳类肉食以及鸡鸭肉,但会食用鱼虾,理由是哺乳类动物被宰杀时有很强的疼痛感,它们有主观意识;而鱼虾之类非常笨,没脑子,没有记忆,被杀的时候不会感觉到疼痛。从这个意义上说,哪怕是作为动物,还是有痛感比较好,不然连最慈悲的人都不会放过你。

进化论有一个推断,世界上最早的动物是鱼类。上千亿年的时间里,由于环境的变化,一些感受到痛苦的鱼慢慢变成两栖,进而生出四肢,进而成为哺乳动物,进而变成猿猴,进而变成了直立的人。而那些留在水中的鱼虾,经过了亿万年,仍然只是人们餐桌上的美味。可见,有痛感,能感受到环境的险恶,才有可能成为“非鱼”,被吃掉的概率也总归会低一些。

与P君相比,我的愤怒和负面,的确并不高尚:他能成为模范公民,而我永远不会;他能成为《美丽新世界》里那些幸福的阿尔法,而我只愿做野蛮的约翰。最终,他能毫不迟疑地为了集体成为一个勇敢的战士,而我不会响应任何他人的号召拿起刀枪。我不愿意成为幸福的鱼儿,痛苦的感受让我痴迷,让我清醒。如果我必须是鱼,那我一定想成为一条能感受痛苦的鱼,有痛感,才有进化的可能。

在小南国吃过饭后,有个朋友也给我转来一条消息,关于某地发生的事情,她很愤怒,也很无力,叹息什么都不能做。我想起她有时会去照顾那些流浪猫,就对她说:天下有很多小狗小猫无家可归甚至失去性命,你能做的很少。但假如你在路边看到一个受伤的小猫,我相信你一定会去照顾。从这个意义上说,也许你已经在做事情。有时候,交流也是行动,只要感觉到痛苦,就没有麻木。可怕的不是没有效果,而是无动于衷。

曼雷在巴黎蒙帕纳西公墓的墓碑上,刻着这样几个字:Unconcerned but Not Indifferent。我不知是否可以这样翻译:

淡然,并非无感。

2020.8.28

寻找弗兰克



人这一生是由许多不同的阶段组成的 – 小学、中学、大学,以及此后或多或少总要换几个工作。在不同的阶段,你结识不同的人,会和其中一些人走得很近,有的人会成为你的伴侣,还会发生很多离离合合的悲欢故事。但可以肯定的是,随着时间,许多的爱恨都会风轻云淡,许多的旧人都会渐行渐远。

如今,你在微信上、在Facebook上,弹指之间,从一个群穿越到另一个群。看那些昔日曾朝夕相处、亲密无间、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人展现如今的生活,竟激不起一丝的波澜。

然而,透过岁月的烟尘,有一些近乎早已忘却的灵魂竟然越发地鲜活起来,如黑夜大海里远处的一个光点,清晰可见。我们乘着记忆的小船奋力向它驶去,光点就在那里,但依然遥不可及,身边依然是黑暗。

距离终究是太远,逝去的已经逝去,我们已经永远无法再靠近那个光点。

我在伦敦生活了将近八年,最后的两年是在一家美国跨国公司的欧洲业务总部做审计师。我们的办公楼位于伦敦西部的Hammersmith,主要是为了便于工作人员从希思罗机场出发到欧洲各地公干。

第一天上班,就认识了Frank,他是公司的送信员。

那个年代,虽然已经有电子邮件,但公司各部门之间以及和外部的许多文件往来,还是通过信件的形式。Frank的工作,就是推着一辆类似超市购物车的小车子,把信件送到收件人的办公桌上。

Frank应该已经有六十岁,个子高高的,人很瘦,灰白色的头发有些稀疏,有一种很干净的凌乱。我们平时上班都是穿很正式的西装,打领带,而他不需要这样。他的穿着更像是英国的大学教授:深棕色的皮鞋,陈旧但擦得一尘不染;布料的西裤,没有裤线但依然挺拔;休闲西装外套有些宽大,但也多了一分漫不经心的洒脱。

最令人印象深刻的,是他那一双眼睛,充满善意和光芒。第一次见到他,第一次打招呼,我就喜欢上这个老头。

事实上,喜欢Frank的,不只我一个人。慢慢发现,公司几乎的所有人,都喜欢这个老头。

我们楼下餐厅的旁边,有个咖啡酒吧,那个年代,酒吧里还可以吸烟。每天在餐厅吃完午饭,我们会到那里喝杯咖啡。Frank的身边,总是坐满公司各个部门年轻的女秘书们。姑娘们一边抽烟喝咖啡,一边和Frank谈笑风生。Frank招呼我加入这个午间聚会,姑娘们对我也很热情,但我觉得基本上都是因为Frank的面子。

Frank说话的声音,不算浑厚,但有一种磁性,是那种标准的有点上扬的牛津剑桥腔。大家跟他聊天,讲的多是些日常杂事,Frank大都只是听别人说笑,偶尔微笑着插言。倒是姑娘们经常爆粗口,或讲些略带色情的八卦,Frank这时会用他的一只大手,捂住双眼,引起姑娘们更加放肆的大笑。

我从来都没和Frank谈过他自己的过去,同事们也很少议论他的私事。但从一些片段的聊天中,我们知道Frank读过很多书,一辈子都只是做些简单的工作,维持生计。现在这份工作很清闲,没事的时候,Frank就坐在他自己那个很小的收发室里看书。他已经离婚很多年,有一个成年的女儿,大学毕业后在南美旅行。

显然,Frank和女儿很亲近,女儿也是他的骄傲。有一天我们午饭后在酒吧喝咖啡,Frank拿出女儿从阿根廷某个地方给他写来的信,照片上晒得黑黝黝的姑娘健康而又性感。信的结尾,女儿让他去玛莎百货帮她去买内衣胸罩,在座当即就有几个女孩提出要陪Frank前往。

有一次坐地铁,遇到我们部门的秘书艾尔斯,一个高个子的荷兰姑娘。艾尔斯朴素、腼腆,平时不怎么说话,也很少和公司里其他的女秘书们来往,但她非常友善、认真,很容易让人亲近。我看她正在读一本很厚的书,是某个哲学家的著作。

艾尔斯告诉我,她已经被伦敦大学的哲学系录取读硕士,一边工作一边读书,接下来或许还想读博士。那时我觉得哲学离我如此遥远,所以有些不解。艾尔斯跟我说,她想读哲学,完全是受Frank的影响,而Frank是她平时学习过程中最好的指导老师。

人们都在说,想成为一个灵魂有趣的人。灵魂的有趣,至少需要具备两点:一是和生存无关的知识,一是和年龄无关的天真。回头想想,这或许正是Frank吸引人们的地方吧?

我是公司唯一的中国人,也是为数很少的中午一定要去楼下酒吧喝咖啡抽烟的男性,公司其他的男同事大都比较一本正经。慢慢地,Frank和我成了好朋友。他每天的工作就是推着他的车子,把信件送到每个人的面前,和每个人亲切地打招呼。但跟他聊天,从没听他说过任何人的八卦,也没说过任何人的坏话。反倒是我,每次去欧洲各地出差,回到公司第一件事就是找Frank聊天吐槽。

我的顶头上司麦克是个爱尔兰裔的英国人,阴晴不定,特别挑剔。Frank、麦克和我都是单身,下班后有时候会在酒吧碰到,麦克喜欢给我们买酒喝,但我们要听他回顾往事,讲他年轻时的非洲历险、他的全球旅行、他的艳遇、他的捷豹、以及他在穿衣、喝酒、吃饭方面的见识。Frank从来没有离开过英国,他只是跨国公司总部的一个送信员。我有时会为麦克感到窘迫,而Frank很淡定,微笑着听麦克的夸夸其谈,不卑不亢,偶尔偷偷对我摇摇头翻翻白眼。

曾经有一段时间,美国总部芝加哥那边有个年轻的女同事罗宾来我们这里短期工作。很有些波希米亚风格的罗宾毕业于哥伦比亚大学文学系,非常漂亮,一头红发,皮肤白得晶莹剔透,脸上有几个浅褐色的雀斑,使她显得更加迷人。罗宾离过婚,前夫是个摇滚乐手。我们都知道,麦克曾经约罗宾去很高档的饭店吃过饭,就和麦克约很多姑娘去很高档的饭店吃饭一样,但然后就没有了然后。麦克自己讲经常换女朋友,但我一直不觉得他和她们的关系称得上Intimate(亲密)。

麦克说,他从来都不吃自助餐,住酒店吃早餐也要送餐服务。如果去外面吃饭,他一定需要被Serve(服务),他喜欢那种被服务的感觉。麦克约漂亮姑娘吃饭,被服务的过程和感觉会被放大,他需要有人听他说话。麦克是个不难被破解的人,跟他在一起没话说陷入囧聊的时候,只需要提到非洲两个字,他就一下子来了劲头,开始滔滔不绝。

而罗宾显然不喜欢听麦克说话,她更喜欢的是和Frank混在一起。平时我出差,见不到他们俩,周末的时候,罗宾、Frank就会叫上我,一起喝酒、郊游、看电影。我那个时候每天毛躁躁的,只看报纸不读书,所以听不懂他俩在一起聊的那些文学哲学之类的东西。但是我很勤快,经常邀请他俩到我的住处,给他们俩做中餐,很受表扬。后来,一起包饺子成为我们周日中午的固定节目。

罗宾拒绝管我叫劳伦斯,她一定要称呼我的中文名字。她说她喜欢这种中国式的感觉,她要走遍世界寻找真实。

很快,罗宾在我们这边的工作结束,她本来应该回芝加哥的,但她没有回去,直接辞职了。她说她更喜欢伦敦,因为伦敦才有Frank。离职后,罗宾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一个人去欧洲大陆旅行。有一天,Frank递给我一张罗宾从意大利南部给我寄来的明信片,他也收到了一张,图片都是石头的房子和蓝色的大海,信的内容几乎一样,结尾都是Love you。

我们心里都明白,罗宾这一走,不知什么时候才能再回伦敦了。事实上,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见过她。

我曾经去过Frank的住处,那是位于伦敦闹市区Camden Town一座临街的老式公寓,Frank在那里只有一个不大的房间,没有什么家具,单人床,小沙发,干净、整洁、简单。出乎我意料的是,Frank的房间里,并不像我事先想象的那样有很多的书。我们走进公寓的时候,邻居们都和Frank热情地打招呼。不管走到哪里,Frank都是个受欢迎的人。

在Frank家门口(劳伦斯拍摄)

我认识的人当中,没有太多人能比得上Frank的学识、优雅和幽默,但以世俗的标准,他绝对不属于那种有“本事”的人,他拥有的那些特质都不打粮食,他是国人常说的“读书无用”的典型例证。我不知道Frank年轻时是否曾经奋斗过,我也不确定他到底能做些什么,毕竟,有太多的人除了读书,做不了别的。但我确信,他是自觉而义无反顾地选择了自己的生活,他是世界上最好的送信员。

美国人梭罗以他在瓦尔登湖畔小木屋两年独居的亲身经历告知世人,生存并不困难,而生存之外,都是风景,就看你自己到底想要什么。最终更重要的,绝不是你在别人眼里是谁,而是你在自己眼里是谁。

但无论如何,Frank是幸运的:不管他自己是否坚强,不管他是否在意别人怎么看他,在他所处的那个环境中,他应该能感受到周围那些朴素的善意,他自己一直是一个令人尊重和亲近的存在。

我从这个公司辞职后不久,就回亚洲工作了。那时候还年轻,很快又有了新的朋友、新的生活,完全进入了一个新的环境和文化。慢慢地,伦敦的那些生活、那些人渐渐远去。听说,公司后来在美国被收购,伦敦的欧洲业务总部解散,我也不知道Frank去了哪里。

与Frank、Kirsten在公园散步(劳伦斯拍摄)

过去这二十来年,一直在国内,孩子们慢慢长大,而我自己也在变老,生活平淡无奇。人们说,回忆是变老的标志,大多数人回忆的是过去的荣耀或快乐,然后再感叹时光的无情。我不是一个喜欢怀旧的人,但如果说人生是一座通往彼岸的桥梁,那我依然还有路要走。我有时会想剥开旧日那尘封的岁月,而当撇去表面那层厚厚的油渍,Frank竟清爽爽地显耀出来,从遥远的过去向我投来一束光亮。

在这篇短文中,我没用弗兰克来代替Frank,因为好像只有用Frank这个发音,才能给我带来亲切感,他才会在不知道的地方响应我的呼唤。但我终究没办法写一个完整的关于Frank的故事,也不想去虚构他的人生。我只能把一些记忆的碎片铺在那里,摆给自己看,由此映照我年轻时的无知,提醒我生命中那些难以弥补的遗憾。

是的,我们总是无视身边那些随处可见的珍宝,而只轻薄于命运之河的表面,随波逐流。那时,我懂的太少,没能和Frank有深刻的交流。我多希望二十年前和他在一起的时候,能向他询问我今天的疑惑;我也多希望能了解一些他的过去 – 他一定是一个有故事的人,他也一定是一个很会讲故事的人。而且,我甚至不怀好意地想,他一定是一个经历过巨大忧伤的老人。

生活告诉我,只有经历过忧伤的人,才会有Frank那样的沉着,才会发出他那种温暖、洁净而柔和的光。那是我一直都在寻找的光。

201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