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草与韭菜

韭菜本来也是野生的草。《三海经》就有提到:丹熏之山,其草多韭。据《诗经》记载,春秋战国时期祭祀,会“献羊献韭”。韭和羊搞在一起,最初很可能是为了去膻去腐。但久而久之,因羊阳同音,这种草被传具有了壮阳的功效,从而以“起阳草”之名在中原广为流行。我查过资料,韭菜一直是中华独有,在日本和韩国都很少见到,西方人更是无缘消受。

与中原很多其它的特色一样,食韭菜的爱好已遍布神州。传统的粤菜和江浙菜里,本来没有这个食材,现在竟也有了。只是上海人追求精致,鄙视大蒜之余,对韭菜遮遮掩掩,灵魂里却也少不得那颗葱。的确,和大蒜类似,吃罢韭菜气味难闻,但如果所有的人都吃,彼此就无需嫌弃;有时牙缝里会不慎塞住片许的绿叶,有碍观瞻,不过有自信的话,小节便大可不拘。

韭菜既已隆升上了台面,在地里的待遇自然提高不少,会被施肥,会被浇水,会被罩上塑料大棚,不怕风吹雨淋天寒地冻。近年科技进步,据说最好的农药也施与了韭菜,以确保其不被害虫侵扰,可以茁壮成长,可被一茬又一茬地割。

这样说来,韭菜显然是最幸福的:不仅温饱无忧,而且齐整美观,郁郁葱葱展示着步调一致的规模与自豪。对韭菜来说,所介意的并非是否被割,而是能否共同被割。

韭菜有贵贱,有排名,有优劣阶层之分。大韭菜欺负小韭菜,富贵田里的韭菜鄙视贫瘠田里的韭菜,但所有的韭菜都嘲笑野草。野草生在山间、生在草原,是没人照管、没人待见的。如果野草的种子飞进韭菜田,飞进别墅的花园,则会被连根拔掉或者用药杀掉。做野草,不仅辛苦,而且危险。

但野草却似乎全然不介意,它有自己的骄傲,浪荡形骸中竟然成为了文学的主题。美国大文豪沃尔特-惠特曼一生诗作,全部收进他的《草叶集》。惠特曼说:哪里有土,哪里有水,哪里就长着野草。

可见,野草是顽强的。一场春雨,石头缝里会有野草,路边会有野草,几乎所有的岸边都会有野草,风吹日晒,疯狂生长。野草一生都在搏斗:被牛羊啃食,会成为粪便,给下一代带来养料;被野火烧尽,春风吹又生;善终,则一岁一枯荣,自由交配,种子随风飘荡,哪里都能发芽。野草有籽无根,没有家园,没有父老。

即如鲁迅所题:野草,根本不深,花叶不美,然而吸取露,吸取水,吸取陈死人的血和肉,各各夺取它的生存。当生存时,还是将遭践踏,将遭删割,直至于死亡而朽腐。但我坦然,欣然。我将大笑,我将歌唱。

韭菜总是积极向上,争先恐后,而命运却是相同的。因为未曾与风雨共舞,未曾被阳光拥抱,被割之前只能困囿于菜园,自然无需体验生命的折磨和震颤,这让它们感到幸福美满。野草不在意天涯何处,既不会嘲笑韭菜,也不需要和韭菜们纠缠争辩。但在韭菜看来,野草们是可恶的,因为它们恐惧野草会侵占它们的安宁,破坏它们的静好。我无数次听到韭菜们的鼓噪,听久之后,才发现其实都是一个呼唤:主人啊,快拔走这可恶的野草!

生存还是毁灭,这的确是个问题。韭菜想生存却常不得活 – 行情多变,园子难免被翻掉改种土豆,韭菜连根须都成了肥料;野草不惧毁灭却可能获得永生,因为野草籽无拘无束,浪迹天涯。人是生为野草的,但多半会为了所谓的生存与光鲜,浑然之中活成韭菜。成为野草,靠的不仅是离开的勇气,而且还需要有被摈弃的机缘。

我曾梦见自己是株温顺的韭菜,因为农药过敏,变异成为韭菜田里不受欢迎的草,被拔出来扔进臭水沟。多谢了风吹日晒雨打,让我从朽腐中再生。梦醒虽不知身在何处,却变得不惧天塌地崩。所以,再借鲁迅所言:

我以这一丛野草,在明与暗,生与死,过去与未来之际,献于友与仇,人与兽,爱者与不爱者之前作证。

2020.3.1

留下评论